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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 the American Region

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
中華民國留學美、加博士研究生博士論文獎學金申請辦法
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提供博士論文獎學金,每名金額美金 壹萬伍千元,以獎助中華民國留學美國及加拿大之留學生完成其博士 論文之研究及撰寫工作。獎學金之學科範圍包括各類人文及社會學科 或中國研究之專題,其辦法如下: 一、申請人資格: 凡由中華民國前來美加研讀博士學位之學生從事 各類人文及社會學科或中國研究並符合下列條件者,均得申請。 1. 持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、並在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 獨立學院畢業,且不具有美加公民或永久居留身份者; 2. 已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 (通過所有必要之口試與筆試), 正在 撰寫博士論文 (需一年或以上完成) 者; 3. 在美國或加拿大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就學者。 二、申請人申請時應提供下列資料,並將所有資料影印兩份連同 正本共三份 (每份請按下列順序裝訂) 寄至本基金會北美辦事處: 1. 內容詳實之申請表一份; 2. 兩位教授之推薦信 (請教授將推薦信一式三份簽名密封,交由 申請人連同申請表寄出); 3. 有關學系出具之博士候選人資格証明; 4. 成績單; 5. 博士論文提綱已獲審查通過之証明; 6. 中文及英文博士論文提綱 (各不超過三千字); 7. 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(包括美國或加拿大的有效簽證); 8. 中文及英文個人履歷表 (Curriculum Vitae)。 (審核完畢後,上述資料恕不退還) 三、申請人如獲得或同時申請其他獎學金, 應予以註明。如申請人條件 相近,以未獲有其他獎學金者優先。 四、本獎學金審查小組定於每年十月十日開始接受申請,次年二月十五日 截止申請 (如遇國定假日,截止日期順延至次日)。 申請資料須於 二月十五日前寄達基金會北美辦事處,逾期不予受理。三月卅一日前 完成初審工作。 同年五月底公佈核定名單。 五、獎學金核發之日期為同年七月及翌年一月,每次核發金額美金七千 五百元。 六、獎學金領取人應每六個月送交基金會進度報告一份,直到取得博士 學位為止。博士論文完成後,應分送基金會臺北總部及其北美辦事處 各一份。 七、有關申請事宜請洽: 北美辦事處